(其實是不完整的回應,但因為超過字數,只能新開一篇。
此段稍微補充一下我的想法,難免有失之偏頗之處,還請方家斧正。本篇經過請見「理論與實務」一文)
(至於上一篇的緣由,其實是聽到朋友的一段關於婚姻的話,讓我若有所失,總覺得說不出的酸處,為了整理一下思緒跟情緒,所以寫了上一篇看看大家的意見。)
犧牲並不等同於「不公平」的概念,
這可能是一開始就要釐清的問題,
而犧牲是不是不公平,
可能還是要作一些衡量的工作,
在比較損益後才能確定。
先說犧牲的部分
子女稱姓,
或是住居所的問題,
其實未必是每個人都覺得重要的問題,
那麼要不要主張權利
當事人是不是覺得是一種犧牲,
就未必存有定論。
何況,
修正民法第1059條是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既然是以書面協定,
自然當事人間就有討論的空間存在,
我們也不知道為了從父姓,
那個男的付出了多少代價?
所以好像也不能說,
不從母姓就一定是女性的犧牲,
(我個人倒覺得是子女的權利)
這恐怕還是要看實際的情況而定;
且不主張權利,
跟權利被剝奪間的異同,
可能也有加以辨明的必要。
又附帶一提,
姓氏這種全然「父權」的制度,
從另一個更高的角度上看,
全然無視於這種制度的存在,
跳脫這種搶著跟誰姓的遊戲規則,
抗爭的境界好像更高,
若此,
又何必隨著宗親會的樂聲起舞?
另一方面,
從利益的角度來看,
我當然不知道這段婚姻,
在20年後值不值得,
當事人同樣也不可能知道。
這是人生的困難之處,
但或許也是有趣之處。
然而,
至少在決定的當下,
當事人應是覺得值得。
何況,
即便是面對婚姻未知的部分,
在人生的旅程中,
面對抉擇的時刻,
絕對不是只有婚姻而已,
在7-11的冰櫃前面如此,
在撰寫辭職信的當下亦復如此,
但人們未必會因為資訊不足而選擇放棄,
就像我會吃速食店新口味的套餐一樣。
決策的依據,
因為僅有當下片段的資訊,
當然會有一定風險。
就像買股票,
不買當然沒有風險,
買到跳樓的也大有人在;
但對大多數的人來說,
在合理的風險下的審慎投資,
可能為你帶來幸福的人生,
(請打0800-000-163)
也正是因此,
才會有這麼多人去買股票。
當然涉及風險這種東西,
在決策的過程中,
多少都有非理性的因素在主導,
而就是非常個人化的因素,
跟每個人的背景有關,
像我沒有這個狗膽去買股票,
但基本上對婚姻這種投資,
只要事前經過審慎評估,
個人卻覺得尚在合理的風險內。
所以,
「我的他根本不一樣」這句話,
雖然有可能是意亂情迷下的的產出,
但既然不是每個人都是為愛盲目,
(我怎麼遇不到這種人?)
卻未必是所謂「迷思」,.
而同樣可能是經過審慎評估下的決定,
何況,
這地球上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個體,
所以這一句話根本也沒有說錯,
倒是將一半的人化約成一樣,
可能會有說明上的困難。
最後,
對於這婚姻可能的風險,
再補充一點我的個人意見,
其實婚姻就是人生的一段經過,
即便後來結果不好,
每個人的價值也不會因此貶損。
而這段經過就是人生的一部份,
多少會留下什麼,
在生活中學習,
人也從中成長;
若是這樣來說,
可能也就不會有20年來一場空的問題了。
(明天又要上班,有點小悶)
這段:「...從另一個更高的角度上看,全然無視於這種制度的存在,抗爭的境界好像更
回覆刪除高,...]是不是寫反了?還是在下誤會意思?
不是每個人經過失敗的婚姻後 都不會覺得自我價值減損ㄚ..
回覆刪除因為我跟某人講:我每天都會去零老大的部落格看看
回覆刪除他說:又沒看到你的蹤跡
ㄟ....其實我是粉想發言.....可是.....都插不上話。
.....唉....又有點離題啦.....歹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