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新北投遊記



(從文物館屋頂看丹鳳山)




(泉源路上的老樹)




























新北投一帶,

因緣際會,

有點地緣關係,

像溫泉博物館,

在它還是一棟綠色廢墟的時候,

小弟就曾經一探究竟;

可能是這樣的關係,

在我心中的新北投,

一直是蕭瑣而僻靜的形象。



前陣子,

覺得有些事要想一想,

就直覺式的跳上266,

搖搖擺擺到了新北投公園,

想不到一下車,

迎面而來的卻是人聲鼎沸,

顯然與我的期待不合,

只好拿出隨身的相機,

反射式的隨拍。



好在,

往山上走去,

慢慢的也就見不到太多人,

除了偶而出現的巨大的溫泉飯店,


令人嫌惡之外,

(對,包括但不限於明德春天)

窒息的感覺減輕了不少,

不過,

那時也早已無心思索,

所以那個關於我未來的疑問,

迄今仍尚未有定論。



從泉源路到新民路途中,

在幽雅路上的北投文物館,

整修多年之後,

最近才剛剛開放。

可能是門票太貴的關係,

(好像是200元現大洋)

裡面沒有什麼人(非常好);

內有茶藝館,

沒事的人,

當可消磨一下午的時光。





(這次北投的照片很怪,有很多都洗不出來,按說應該不至如此?莫非‧‧‧)

2008年4月27日 星期日

無題







灌個水貼一下照片,

標題叫無題好像有點不負責任,

大家要是有興趣的話,

倒是可以命名一下。









(看了回應補充一下,還是有兩隻想不開的鳥)




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回家作業





中國時報 2008.04.23 

教科書大鬥法

許育典、凌赫



 日前中國時報報導指出,教育部禁止國立編譯館部編本國中數學、自然科教科書參加北北基區的一綱一本的選書程序,報導中一個標題下的甚為巧妙「中央地方選書鬥法 學生成祭品」,雖說有點民間傳奇故事味道,但倒也確實反映這個國家教育官僚的法治觀念。原來不論對中央或地方的教育官僚來說,這「國民教育法」並不是教育行政的依歸,而不過是用來「鬥」的工具。



 先從台北市教育局的做法說起。按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既然明文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則教科書的選擇,自然應該由各校教師集體決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當然不是不知道這項規定,而且也不是不知道所謂「北北基一綱一本」的政策,與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的規定有扞格之處,否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就不用忙著對外消毒,並且表示:定案版本只供學校參考,校方可決定是否採用;又表示:北北基的基測雖會依選出的版本命題,但各版本的差異不到五%,且可透過命題技巧處理,教育部無須擔心會回到過去學生死背一本的狀況。



 但這「北北基一綱一本」的政策,是否真如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言,只是個建議性的政策而已?恐怕就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了。按常理言,人們通常不會做沒有意義的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花了這麼多的人力、物力,還聯合其他縣市,要推動「北北基一綱一本」的政策,如果說對各校都不具有拘束力,而只是純粹為了「建議」,那既然有辦跟沒辦且都一樣,又何必浪費這樣的資源,且造成與中央的教育部對立呢?



 所以問題的關鍵,顯然還是在台北市教育局後一段的表述裡,也就是「北北基的基測會依選出的版本命題」。換句話說,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雖然只是「建議」用哪一本教科書,而用這建議的巧門迴避了國民教育法的拘束,但有考過試的人都知道,不看會考那本的人真的是傻瓜。也就是說,這項「建議」透過基測的聯考幽靈的加持後,卻出現了對各校實質的拘束力,而顯然可以神奇的達成「北北基一綱一本」的政策目標,而實際上違背了國民教育法的精神。



 再來談教育部處理這件事的態度,也是令人感到弔詭。按說依照國民教育法的規定,教育部的立場本來是比較站的住腳,教科書本即應由各校教師自行決定,何況相關的釋憲程序也已經在進行。然而,想不到教育部卻還是誤入歧途,還是想要透過基測的聯考幽靈,在這場中央地方鬥法中扳回一城。



 教育部雖然表示:「北北基由教育局而非各校校務會議評選教科書,違反國教法,所以部編本數學、自然教科書不透過該選書管道行銷」;又表示:「書商還是會依招標內容,將樣書送到北北基每所國中行銷,只要學校不參加一綱一本,學校的選書權和學生的受教權就不受影響」。但是,從教育部的做法來看,顯然教育部並非不知道問題的關鍵,在於北北基自辦基測的命題上,所以教育部雖說不會影響各校選書的進行,但教育部既然不讓所謂「部編本」參與北北基的選書程序,而北北基自辦基測的命題就不可能以部編本為藍本,則試問又有那一家學校會選擇「部編本」呢?如果說教育部沒有預見到這一點的後果,且不會影響到學生權益,恐怕沒有多少人會相信。



 而教育部的作法更令人不解的是,教育部的消極抵制,除了讓「北北基一綱一本」少了一種版本可以選擇外,並無法動搖「北北基一綱一本」政策的一絲一毫。那麼教育部這麼做的目的,莫非真的只是為抵制而抵制,這點一般人民或許永遠無從得知,但在政權輪替前夕,教育部做此無益之舉,難免遭人物議。



 為達成市長選舉時的一綱一本教科書政見,北市教育局無視國民教育法的規定,做出了「違法行政」示範,但教育部卻也無法堅持依國民教育法的規來應對。由這場中央與地方的教科書大鬥法,再次暴露了政府教育官僚法治精神的缺乏,政治權力凌駕於教育法制之上。對此,我們建議還是讓一切回歸國民教育法規定,以維護教育多元開放的基本原則與立法精神。





﹝這標題真聳動,我發誓不是我下的!﹞

2008年4月20日 星期日

芝山─老人與狗



芝山







老人﹝放在這好像有點突兀,不過實際上是同一天拍的﹞







老人與狗







後記:這張是天氣還冷的時候拍的,只見那狗一直跳進溪裡,實在是很勇,長毛果然硬是要得。

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minox35 估計對焦+盲拍示範










構圖成功,但沒對到焦。




對到焦,但是打擊錯誤。



﹝好像都是錯誤示範,唉!底片越來越貴了!﹞

人在關渡





































沒有花的花季


















































2008年4月5日 星期六

論容許風險







(其實是不完整的回應,但因為超過字數,只能新開一篇。

此段稍微補充一下我的想法,難免有失之偏頗之處,還請方家斧正。本篇經過請見「理論與實務」一文)


(至於上一篇的緣由,其實是聽到朋友的一段關於婚姻的話,讓我若有所失,總覺得說不出的酸處,為了整理一下思緒跟情緒,所以寫了上一篇看看大家的意見。)





犧牲並不等同於「不公平」的概念,

這可能是一開始就要釐清的問題,

而犧牲是不是不公平,

可能還是要作一些衡量的工作,

在比較損益後才能確定。



先說犧牲的部分

子女稱姓,

或是住居所的問題,

其實未必是每個人都覺得重要的問題,

那麼要不要主張權利

當事人是不是覺得是一種犧牲,

就未必存有定論。



何況,

修正民法第1059條是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既然是以書面協定,

自然當事人間就有討論的空間存在,

我們也不知道為了從父姓,

那個男的付出了多少代價?

所以好像也不能說,

不從母姓就一定是女性的犧牲,

(我個人倒覺得是子女的權利)

這恐怕還是要看實際的情況而定;

且不主張權利,

跟權利被剝奪間的異同,

可能也有加以辨明的必要。



又附帶一提,

姓氏這種全然「父權」的制度,

從另一個更高的角度上看,

全然無視於這種制度的存在,

跳脫這種搶著跟誰姓的遊戲規則,


抗爭的境界好像更高,

若此,

又何必隨著宗親會的樂聲起舞?



另一方面,

從利益的角度來看,

我當然不知道這段婚姻,

在20年後值不值得,

當事人同樣也不可能知道。

這是人生的困難之處,

但或許也是有趣之處。

然而,

至少在決定的當下,

當事人應是覺得值得。



何況,

即便是面對婚姻未知的部分,

在人生的旅程中,

面對抉擇的時刻,

絕對不是只有婚姻而已,

在7-11的冰櫃前面如此,

在撰寫辭職信的當下亦復如此,

但人們未必會因為資訊不足而選擇放棄,

就像我會吃速食店新口味的套餐一樣。



決策的依據,

因為僅有當下片段的資訊,

當然會有一定風險。

就像買股票,

不買當然沒有風險,

買到跳樓的也大有人在;

但對大多數的人來說,

在合理的風險下的審慎投資,

可能為你帶來幸福的人生,

(請打0800-000-163)

也正是因此,

才會有這麼多人去買股票。



當然涉及風險這種東西,

在決策的過程中,

多少都有非理性的因素在主導,

而就是非常個人化的因素,

跟每個人的背景有關,

像我沒有這個狗膽去買股票,

但基本上對婚姻這種投資,

只要事前經過審慎評估,

個人卻覺得尚在合理的風險內。



所以,

「我的他根本不一樣」這句話,

雖然有可能是意亂情迷下的的產出,

但既然不是每個人都是為愛盲目,

(我怎麼遇不到這種人?)

卻未必是所謂「迷思」,.

而同樣可能是經過審慎評估下的決定,



何況,

這地球上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個體,

所以這一句話根本也沒有說錯,

倒是將一半的人化約成一樣,

可能會有說明上的困難。



最後,

對於這婚姻可能的風險,

再補充一點我的個人意見,

其實婚姻就是人生的一段經過,

即便後來結果不好,

每個人的價值也不會因此貶損。

而這段經過就是人生的一部份,

多少會留下什麼,

在生活中學習,

人也從中成長;

若是這樣來說,

可能也就不會有20年來一場空的問題了。

(明天又要上班,有點小悶)

2008年4月3日 星期四

巨蛋就在你家



(圖說:已經成為回憶的市立體育場)




只要是有球的運動,

小弟都不擅長,

所以有人當棒球是生命,

當籃球是一切,

但在我看來,

不過是一種硬的球,

跟一種軟的球而已。

(仔細想一想,還有一顆比較大,一顆比較小。)

除了有時候為了支持保釣,

看一下跟阿本仔的對決外,

球類運動幾乎與我的生活無關。

(唯一有關的,或許是本站的分類。)



但不知道為什麼,

可能覺得球迷票多吧?

台灣的政治人物,

好像都要跟棒球結合,

除了一堆正事不作,

以加油為名博版面的立委外;



像是前一陣子選舉,

公車上就強力放送:

一支在棒球場上拍的廣告

沒錯,就是「X發XX勝」那支,

說實在的是有點熱血啦,

但F大哥,這跟選舉有啥關係?

根本是騙選票嘛!


不過反正與我無關,

又不是寫論文,

也就不用太去計較「連結性」的問題。



但某前市長,

大概也是基於棒球政治學的思考,

「硬」要在小弟家旁蓋巨蛋,

搞什麼文化體育園區,

(明明就要蓋購物中心)

還當作是重要政績,

就真的是礙到小弟了!



對用散步當運動的人,

本就充滿綠意的松煙廠區,

若是保留老樹綠地,

加上煙廠的古蹟再生利用,

除了可以跟國父紀念館連成一氣,

甚至可以跟鐵路機場的部分結合,

呈現20世紀早期工業文明的樣貌,

成為一個真正的文化園區。



何況這一帶,

已經有了小巨蛋,

現在又多蓋一個巨蛋,

這附近蛋會不會太多了?



總之,

還是老話一句,

巨蛋那裡都可以下,

又何必要下在松煙?

如果松煙的未來是一片森林,

真不知道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