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特別出門,
聽某中生代寫手,
談他的創作,
已經忘了講演的主題,
只記得這個被喻為天生說故事者的胖子,
面帶微笑的說著一個又一個的故事。
胖子的故事,
總是以「我的高中同學老邱 …」,
或是「我大學時的好友,就叫他C吧…」作開頭,
而以這些人離奇的經歷作結;
讓人分不清虛實的敘事手法,
據說讓這傢伙的家人、朋友人人自危;
但他的故事確實精采,
導致我的下巴長處於半開的狀態,
最後還有入戲太深的小朋友,
認真的舉手問到:「那你跟C後來怎麼了?」
對大部分的人來說,
故事的真偽不是那麼重要,
好聽最重要,
不然故事豈不成了傳記,
可話說回來,
仗恃著記憶的傳記,
又真的比較可靠嗎?
有很長一段時間,
以為自己的記心過人,
對曾經發生的人、事、物,
不容許有絲毫的混淆,
甚至會為此與人爭辯。
但這幾年,
或是年紀日長,
或曾因直排輪摔倒,
卻發現有些事,
怎麼想都想不起來,
就像是圖像不再清晰。
例如有一陣子懷疑的是,
大學時有沒有跟某一群人去動物園?
痛苦了許久之後,
最後也不得不承認,
就像我同學老邱說的:「你的記性好個屁!」
當記憶出現混淆之後,
完全失去的部分,
忘得一乾二淨,
倒也落得輕鬆,
就像從不曾發生過一般;
倒是還依稀記得的模糊片段,
直叫人心裡犯嘀咕:
「當時在場的有誰?」
「到底說了啥?」
「這事真的發生過嗎?」
這些問題,
往往足以讓人汗毛直豎而夜不成寐。
對以證明為業的人,
相較於衰微的記憶,
要確定曾經的存在,
證據似是可資運用的手段。
然而事實卻是,
這些生命中的斷簡殘編,
就算可以創造真實,
也大有其侷限。
例如:
買了個杯子,
有發票可以證明;
尋找杯子的過程,
有IP的記錄證明;
跑了三趟咖啡店才買到,
可以找裝修工人出面;
送杯子的事,
也許那女孩願意作證?
但送杯子給女孩時的心情,
究竟是如何熱切,
卻只有我孱弱的自白可為證。
何況,
我瞭解,
她的記性不好,
於是當發票滅失,
記錄刪除後,
對困惑的人而言,
這些事是否也不復存在?
那麼在幾年後,
無意看到這網誌的我,
會憶起這一切,
是29歲那年的初冬,
在一個百無聊賴又睡不著的夜裡,
帶著戲謔信手杜撰的故事,
而忍不住一個人狂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