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小弟很喜歡吃牛肉捲餅,
就是用蔥油餅把滷牛肉包起來,
剛好新事務所附近有一家賣捲餅的館子,
就成了小弟中午苦中作樂的所在。
這捲餅中間除了牛肉之外,
通常還會有小黃瓜,
加上一整根大「蔥」。
說實在的,
這個蔥,
我也不怎麼喜歡,
有時候還會挑掉不吃,
但上次去吃的時候發現一件事,
還真的讓我傻眼,
那根大蔥,
竟然變成…
蔥花!
這物價也漲的太誇張了吧!
(雖然沒蔥我內心竊喜)
不知道大話新聞在討論50年前的通貨膨脹後,什麼時候會討論這個議題?期待?
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
2007年8月24日 星期五
「抓位」的重要性
身為菜鳥的我「插曲」不斷(註),
也瞭解到「抓位」的重要性,
對菜鳥來說,
不僅是在法庭上不要坐到錯的位置,
連在法庭外的板凳也是一樣
話說有個插曲是先到的小弟,
「抓位」抓的很好,
看到一個空位,
毫不猶豫的就一屁股坐了下來。
趕緊開始看起卷來,
畢竟告訴代理人要幹嘛,
小弟可是啥也不知,
結果還是不專心,
一邊聽坐旁邊的人跟辯護人聊天,
說什麼:「我們是最後一庭啦…還早…」
我還想這應該是我們後面一庭。
後來老闆大人趕來說:
「X律師,我們坐那邊好了!」
我本來以為他是喜歡安靜,
直到快開庭,
才後知後覺的發現,
小弟這一屁股就坐到「被告」的旁邊!
希望對方律師不要覺得我是去刺探的才好,
畢竟我只是個白目又不積極的小小律師啊!3
註:插曲就是糗事啦!
職棒簽賭
因為本站的屬性,
是屬於運動體育類,
所以來分享一下相關的心得好了:
話說,
前天跟老闆去高院刑庭開庭,
他老人家說去廁所,
結果,一群「古惑仔」打扮的少年家,
突然跑來跟小弟擠一張板凳,
小弟雙拳南抵四以上之手,
所以就很熱情的把老闆的位置讓給他們坐。
然後,
他們就聊開了,
小弟雖然眼睛在看卷,
但是耳朵一直很好奇,
不知道這幾位「大哥」,
犯的是什麼大案?
但是一直聽不到什麼「關鍵字」。
後來開始點呼,
這幾位小兄弟也就魚貫進入法庭,
小弟還在納悶的時候,
就看到「庭丁」(現在是叫「執達員」嗎?)
推著一個手推車經過,
再一看上面還放著幾根貼了封條的「球棒」,
頓時讓我對這幾位小兄弟的敬意降低了不少,
早知道這座位就不讓給他們了說。
什麼,
你問我這跟體育的關聯是什麼?
這關聯是,
你不覺得在這槍枝氾濫的年頭,
會用球棒作為犯罪工具的案件,
大概只剩「職棒簽賭」案了嗎?!
2007年8月17日 星期五
最悶的事
對我這樣的菜鳥上班族來說,
最悶的大概就是:
颱風假日來,
不能放假就算了,
還要帶卷回家作,
而且小弟病又犯了,
(沒錯就是先總統 蔣公(請稍息),再三告誡的「拖延推諉」之病)
到現在還沒打開公事包,
看來明天也要帶著怨念,
在電腦前迎接星期一的到來!
真悶啊!
附:
星期一到辦公室後,第一件事,
就是發函給對造事務所的小律師,
曰:
「道長:
同是小菜鳥,相煎何太急,
我已經知道妳很積極優秀了,
以後,
答辯狀不要寫這麼勤好不好,
貴所是按狀計酬嗎?
至少送之前先問一下問我忙不忙,
或者至少不要禮拜五送來吧!
大家出來,不過就是混口飯吃,
就像先賢說過的:『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這麼認真呢!』,
拜託!拜託!
oo拜上」
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
又一場教科書戰爭
徹底解決教科書爭議
許育典、凌赫
前一陣子,教育部公佈「教科書不當用詞檢核報告」,發函書商所謂「建議」教科書用詞後,在野黨撻伐聲不斷。雙方把這裡爭議的教育問題,搞成彷彿建國大業在此一舉,也彷彿國族存亡在此一戰,而非對焦在教育的本質及其合法性,深深值得我們反省與檢討。
事實上,身為一直關心教育問題的法律人,我們在此所看到的教科書爭議,卻是一場失去焦點的戰爭,永無休止的進行。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對於教育爭議的處理,問的不該是意識型態深淺,也不該是政治立場對錯,而是依「法」國家可不可以這樣做,國家有沒有權力這樣做。但在這教科書戰爭中的交戰雙方,似乎從來不曾看到這個面向,也從來不曾試圖去解決這個法律制度面的問題。
按此爭議的出場序談起,首先是教育部所發的「建議」函,建議教科書要統一用詞,在法律上的效力為何?可不可以拘束人民編寫教科書、使用教科書的權利?似乎沒有太多人關心。實則像這樣的「建議」函,在法律上基本上根本不能,也不該限制教科書的內容,充其量比較是學術上的導引。而如果說教育部的建議,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那麼這樣的「建議」函,教育部再發個十封、一百封,又能如何呢?
然而,在這個號稱「法治」的國度裡,不過是教育部的「建議」,卻能引起這樣的軒然大波,其實際上的影響如何,恐怕是個值得玩味的問題。也就是說,這樣的教育部建議函,對教科書作者與書商而言,真的只是「建議」嗎?在此,我們看到的是過去威權專制國家的遺毒,上位教育部的一聲一息都間或影響著下位人民的想法,這也提醒著教育部在相關建議上,應該盡可能謹言慎行,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有關這個「建議」的效果問題,仍待我們持續觀察。
如果說教育部發建議函違法,在野黨加以監督也是自然之理,而如果教育部是鑽法律漏洞,大搞有實質效力的「行政指導」,在野黨也更該依法監督教育部行政,要求教育部回歸「課程標準」的規定行事。因為「課程標準」,這個有法律授權作後盾的廟公,不能隨隨便便,就被「教科書不當用詞檢核報告」,這個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的乞丐給趕跑了。然而,教育部發出了一個效力曖昧不明的「建議」後,在野黨不能從法律層面解決爭議也就罷了,還搞出一場「反制」大戲出來,大搞意識型態戰爭,要「聯合」各縣市起來「獨立」編寫教科書,這樣的思考模式也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在此,還是突顯出過去威權專制的遺毒,因為教科書應該由民間出版商自由而多元地編寫,而非由政府(無論是中央或縣市政府)政府統一編定教科書。一旦由政府統一編定,政府就可能會以教科書為媒介,傳播某一種特定的意識型態、價值觀等,讓下一代的國民成為政府所計畫中的國民。因此,只要有利於政府的思想,就容易貫徹到每一個國民的身上。事實上,當政府壟斷地為人民做決定時,往往就是侵犯人民基本權的開端。
從歷史的演進來看,自由、民主與多元,是人類歷經長期的過程與抗爭,才走出的一條路,而建構法律的目的,也正是要維護這樣的價值。我國的教育法制,也是要確保教育制度的自由、多元與開放。
所以解決教科書紛爭的正本清源之道,絕不是對立意識型態間的互相攻訐,互相比拼政治實力。而是在於一方面要改進現行審定制度的缺失,建構多元參與的審定制度;另一方面則在於朝野「法治」精神的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下對自由、多元價值的尊重。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教科書內容的多元化,也才能讓各種狹隘的觀點,無法再主宰學童的心靈,而類似的意識型態戰爭,才可以休矣!讓教育真正回歸學童身上。